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條 爲了規範新任教師開課資格的認定事情,建設一支優秀教師隊伍,保證我校教育教學質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新任教師是指首次承擔我校授課任務的教師,其授課資格是指作爲本科生、研究生課程主講教師單獨承擔教學任務的資格。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條 新任教師開課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人事處認定的教師資格,能夠掌握教學事情基本規範,履行教師職責。
(二)具備擬開課程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從事教學事情的基本技术。由其它崗位轉聘到教師崗位的人員,應具有從事與該課程內容有關的、兩年以上的實際事情經驗。
(三)熟悉擬開課程的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等,通讀課程指定的正式出书教材和一至二本選定的參考書,完成課程至少2/3以上的講稿(或教案)和1/2以上的習題。
第四條 新任教師必須參加完整的教學輔導事情,包罗隨班聽課、答疑、批改作業、監考、閱卷、指導課程實驗(上機)及上習題課、討論課等,並充实備課和通過重點章節試講。
已有兩年以上授課經曆,調入我校事情的教師可以免去本條規定。
第五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擔任課程主講教師:
(一)未獲我校教師資格;
(二)未經過該課程助教環節嚴格訓練(特殊情況除外),或雖經訓練但未能熟練掌握課程內容,未通過重點章節試講;
(三)試講效果較差。
第三章 相关单元职责
第六條 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制定新任教師授課資格認定事情整體規劃、認定辦法和事情方案,負責實施過程監督及授課資格認定結果的審核。
第七條 新任教師所在學院(含其他教學單位,下同)負責新任教師培訓計劃的制定與實施,包罗部署聽課及各教學環節的輔導事情,進行教學技术與師德培訓,組織課程試講與授課資格認定等。
第八條 新任教師所在學院應爲新任教師配備教學經驗豐富、學術造詣深、責任心強的指導教師,對新任教師授課質量進行跟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不足,並予以指導。
第九條 有明確教學任務要求的引進人才授課資格的認定,由教務處、研究生院和人事處參照其在國內外從教經曆及引進条约的要求配合組織實施。
第四章 审批法式
第十條 新任教師填寫“西安交通大學新任教師授課資格認定審批表”。
第十一條 新任教師所在學院建设由院、系(教學中心)負責人及三名以上教學水平較高、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組成的試講專家組,審查試講教師提交的備課本,考查其對教學大綱、教學內容的熟練水平和理解的准確性,聽取教師試講,並對教師試講提出認定意見。試講內容包罗自選內容和任選內容兩部门。自選內容應是本課程的緒論、重點或難點部门;任選內容由專家組聽完自選內容後提出。講評記錄由學院存檔保留。
新任教师所在学院应凭据第三條、第四條的划定,对新任教师的授课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务处卖力部署专家对教师试讲进行抽查。
第十二條 各學院對本院新任教師提出認定意見,並將“認定意見”及通過授課資格認定的新任教師名單、新任教師開課情況彙總後報教務處、研究生院審核。審核通過後,學院應及時予以宣布。
通過新任教師授課資格認定的教師方可承擔主講課程教學任務。
第十三條 各系于每學期期末,制訂下學期新任教師培訓與資格認定計劃,由學院統一報教務處、研究生院備案。
第十四條 實驗課、體育課等以實踐性教學爲主的課程,可接纳開課見習制度,即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新任教師帶班試講,指導教師隨堂聽課並提出授課資格認定意見,提交試講專家組討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經學校教學委員會審議通過,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