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中心):
爲做好2019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事情,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規模、類別及留學期限
(一)選派規模
2019年我校攻读博士学位推荐人员无名额限制;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可参照指导性计划凭据实际需求进行推荐。
(二)留學類別及期限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一般爲36-48個月,具體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爲准。資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二.選派領域、派出專業
(一)選派專業領域主要爲《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PP电子與社會科學領域,以及其它國家戰略和重要行業發展急需領域。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二)堅持“三個一流”原則,即選拔一流的學生,到國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機構或學科專業,師從一流的導師。不包罗港、澳、台等地區的院校;
(三)國外指導教師同一年度內接受留學人員的數量不宜過多。國內外導師爲同一教授時,不建議作爲本項目留學人員的國外導師。
三.派出渠道
可通过推选单元或小我私家自行联系外洋留学单元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洋教育、科研机构相助协议派出。重点支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通过海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相助项目/协议赴外洋学习。
四.申請人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學風誠信,品學兼優,身體康健,心理康健,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爲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三)優先資助服務于國家重大戰略、重要行業、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的急需人才;積極支持“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人員赴國外學習;重點資助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留學或從事相關領域研究的人員。
(四)身心康健,具備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事情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五)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3年3月10日以後出生)。
(六)申請時外語水平須切合以下條件之一(如果留學事情/學習語言爲英語,申請時應達到相關英語及格條件;如果留學事情/學習語言爲德語、法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日語、韓語和俄語等,申請時應達到相應語種的及格條件):
1.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事情一年(含)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及格標准。
4.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爲高級班,其他語種爲中級班)。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入學通知書(正式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七)申請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有關教育、科研機構相助獎學金派出者,還需滿足相助獎學金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選拔對象
(一)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國內高校或科研機構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包罗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屆本科畢業生,相關單位亦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推薦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申報。在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结果,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內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選拔對象不包罗已獲得博士學位人員。
(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海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元或外洋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海内外导师配合制定的聯合培養计划。
博士四年级申请人仅可申请留学12个月。对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以及博士五年级(及以上)或即将结业的申请人,不予推荐申请聯合培養博士生。
選派範圍不包罗:
(一)已獲博士學位或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人員。
(二)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或学校项目资助且在有效期内, 或正在境外学习或事情人员(在CSC宣布录取结果前,如项目结束可申请,如不能结束不行申请;如获得CSC项目资助,自取得资助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后停止学校项目资助)。。
(三)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或學校項目尚未宣布錄取結果。
(四)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五)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六.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爲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罗夥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准及方式凭据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對通過“所在單位或個人相助渠道”赴國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讀博士學位人員,不提供學費資助。
七.選拔法式及時間部署
學校將遵循“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選拔,選拔法式爲“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學校審核、上報審批”。
2019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具體時間部署如下: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2018年12月-2019年2月 |
對外聯系 |
联系外方学校及导师,以取得外方院校免学费的正式博士入学通知书或聯合培養博士邀请函(入学通知书及邀请函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关于出国留学申请质料的说明) |
2019年3月3日前 |
院(系)評審、推薦 |
聯培申請須由學院評審,組織專家填寫《校內初評意見反饋表》(附件3),反饋质料修改意見給申請人;確定學院推薦人選,提交院內評審质料(紙質)。推薦名單(紙質、電子版各一份,聯培需排序,電子版發至校公派聯合辦公室信箱gongpai@mail.mkako.com)。西安交通大學校內初評意見反饋表(電子版,僅聯培申請人)至相關負責部門 |
2019年3月4日-10日 |
學校評審、推薦 |
學校對各單位推薦候選人進行評審、公示,並宣布推薦候選人 |
2019年3月10日-31日 |
推薦候選人准備申請质料並提交學院 |
推薦候選人網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凭据國家留學網關于出國留學申請质料的說明(http://www.csc.edu.cn/article/1411)整理申請质料;向所在學院提交最終申請质料 |
2019年4月1日 |
學院提交申請质料 |
聯培申請质料:學院向研究生院提交, 攻讀學位质料:學院向國際處提交。 |
2019年4月1日-12日 |
學校審核並上報CSC |
學校對申請人員信息進行網上審核,彙總、整理書面质料,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
2019年4月-5月 |
基金委評審 |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通過國家公派留學治理信息平台宣布錄取結果。 |
2019年6月起 |
派出 |
被錄取人員辦理校內手續、簽證、預訂機票等派脱手續。 |
八.CSC審核
國家留學基金委對申請人质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確定錄取結果。
质料審核環節主要審核申請人是否滿足項目選派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申請质料是否完備、是否切合各項质料具體要求等。
專家評審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察:
1.申請人綜合素質。包罗申請人的專業基礎、學習成績、經曆及能力、綜合表現、國際交流能力(含外語水平)和發展潛力等;
2.國外擬留學單位在所選學科專業領域的研究水平及國際認可度;
3.國外導師的學術配景、領域內影響力、對往年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的指導情況、同期指導的學生數量等;
4.擬留學專業是否屬于國家戰略急需;是否爲國外擬留學單位的優勢或特色學科等;
5.出國留學须要性和學習計劃的可行性;
6.所在單位的推薦意見及申請质料的准備情況等。
质料審核和專家評審等環節中任何一個環節未通過,均不會被錄取。
九.派出及治理
1. 被錄取人員一般應在當年派出,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未定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自動取消。凡未定期派出者,向學校提交書面放棄理由的申請,學校將申請放棄留學資格人員情況書面提交國家留學基金委。未經批准擅自放棄資格或不定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留學資格的,2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2. 對留學人員的治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派出前,留學人員須持《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赴公證處辦理簽約公證手續,按要求提交補充质料,辦理護照、簽證、《國際旅行康健證書》,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預訂機票、《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等手續(具體請查閱《出國留學人員須知》)。
3. 凭据《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規定,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內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得手續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复核。复核措施另行通知。聯合培養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外洋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陈诉至海内学校、海内导师和有关驻外使(领)馆。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行抽查。
5. 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执法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推選單位及駐外使(領)館的治理,學成後應履行回國服務義務。
6.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结果在成文、发表、果真时,应注明 “本研究/结果/论文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十.其他
1、公派留學相關網站:
1) CSC 2019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專欄
http://www.csc.edu.cn/chuguo/s/1490
2) 關于准備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质料的說明(國內學生類申請人用)
http://www.csc.edu.cn/article/1411
3) 西安交通大學公派研究生信息網
http://gongpai.mkako.com/
2、聯系方式:
1)各學院公派項目負責老師聯系方式(見附件6)
2)公派項目聯合辦公室信箱:gongpai@mail.mkako.com
3)2019年公派項目交流QQ群:595104725
附件:1、2019年國家公派高水平項目需提交的质料清單及要求
2、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聯合培養博士生留学情况表
3、校內初評意見反饋表
4、CSC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
5、聯合培養博士生研修计划书模板
6、各學院公派項目負責老師聯系方式
校公派項目聯合辦公室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