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教師:
2017年度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現在開始接受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宗旨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別之一,旨在鼓勵廣大PP电子社會科學事情者潛心治學,紮實研究,多出優秀结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範引導作用。
二、資助對象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书的PP电子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優秀學術结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爲主,也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彙編和學術含量較高的工具書等。國家社科基金26個學科,包罗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涉密结果除外)三個單列學科均可申報,重點支持文史哲等基礎學科和社會科學各學科的基礎性研究。
三、資助經費
2017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資助強度與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致相當,一般爲20萬元(含结果出书費用)。申請人根據此資助強度及研究事情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金額。
四、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执法,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全國社科規劃辦和學校歡迎退休科研人員申報。
2.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结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结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並且是尚未出书的中文學術專著或學術資料彙編、工具書等。少數民族文字结果需附規範漢字稿。
3.申報结果須政治偏向正確,學術上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領先水平。申報结果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規範、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
4.申報结果需由兩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我辦指定的出书社(名單附後)書面推薦,推薦者承擔相應信譽責任。已簽訂出书条约的结果需由相關出书社推薦申報。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结果可由一至二名專家推薦。
5.同一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項结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结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罗: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结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陈诉、教材、软件、译著等;
(2)结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结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通過後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後研究報告爲基礎的结果申報後期資助項目,需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並附詳細修改說明,注明申報结果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之間的聯系與區別);或未提交答辯的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
(4)结果存在知識産權爭議,或嚴重不切合學術規範;
(5)推薦意見不切合要求;
(6)已出书著作的修訂本,或與申請人本人出书著作重複10%以上;
(7)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教育部PP电子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項目的结果;
(8)同年度以內容相同或相近结果申請了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PP电子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以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
(9)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尚未結項(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质料);
(10)差异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部署出书。
五、申報辦法
通過同行專家推薦或出书社推薦,由個人申報。具體法式如下:
1.填寫申請書和申報信息彙總表。申請人從本通知附件或登陸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項目治理—項目申報與結項—後期資助項目”栏目),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用計算機填寫。將填好的申請書(一式3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和申報信息彙總表(電子版),連同申報结果報社會科學處審核、簽署意見並蓋章。
2.准備申報质料。包罗:(1)申請書3份;(2)《结果介紹》活頁一式6份;(3)申報结果6套(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同時報送6套書稿和6份结果提要,结果提要包罗2萬字左右的结果內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書稿和结果提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4)申報结果加入过以往後期資助項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填写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报结果修改说明);(5)電子光盤,需包罗申請書、書稿、结果提要、附件、申報信息彙總表等所有申報數據,光盤上請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的項目申報,分別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和全軍社科規劃辦直接受理。
所有報至全國社科規劃辦的申報质料一律不再退回。
六、申報時間
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爲2017年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出书要求
1.最終结果由全國社科規劃辦指定的出书機構按要求統一出书,其他具體事宜由項目負責人與指定出书社洽談。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鑒定結項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书,違規者將中止申請或撤項,並通報批評。
2.国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最终结果必须先判定、后出书。最终结果完成后,项目卖力人需向全国社科计划办提出判定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判定申请表》。经全国社科计划办组织专家判定及格后方可进入出书法式。
3.後期資助項目出书经费直接拨付项目卖力人所在单元,由项目卖力人凭据全国社科计划办确定的统一尺度,向项目结果出书机构支付。
八、其他要求
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报评审事情的公正公正和规范高效,特提出以下要求:
1.申请人需凭据《国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请书》和申报通告如实填写申请质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肩负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的,申报结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申請人和推薦人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凡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爲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2.项目申报具体事项请参考《国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报问答》(见附件)。
聯系人:謝志鋒,郵箱:zhifengxie@mail.mkako.com,電話:82663931。
社會科學處
2017年2月20日
附件:目前暫定的推薦申報出书機構名單(5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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