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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選2016年陝西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及師德先進個人的通知
2016-04-20  點擊:[]

關于推選2016年陝西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及師德先進個人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凭据《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教育工會委員會关于做好2016年師德先進評選事情的通知》(陝教師〔2016〕8號)通知精神,陕西省拟于教师节期间对2016年师德先進進行表彰。为做好此项事情,我校将于近期組織推选运动,请各有关單位凭据文件要求,认真推选先進小我私家(各單位可推薦1名先進小我私家)及自荐先進集體,于 2016年4月30日前按文件要求将申報表及相关佐证质料报送人力资源部。学校将組織专家评审,向陝西省教育廳推薦3个先進集體以及3名先進小我私家。

联系電話:82668737 联系人:康瑾

人力资源部 工會

2016年4月18日

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教育工會委員會关于做好2016年

師德先進評選事情的通知

陝教師〔2016〕8號

各市(區)教育局、教育工會,韓都市、神木縣、府谷縣教育局、教育工會,各高等學校,廳屬有關單位:

爲在教育系統鼎力大举弘揚“學爲人師、行爲世範”的高尚師德,激勵廣大教師和教育事情者立足一線、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在我省教育系統進一步落實師德爲先戰略,推進立德樹人事情,樹立和弘揚模範典型,經省教育廳、省教育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在我省教育系統開展師德先進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和對象

(一)陝西省師德先進個人(含師德標兵,下同)評選範圍: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第一線直接從事教育教學事情或培訓、治理事情10年以上的在職在編教師及教育事情者(以參加教育事情時間算起)。中青年教師應占一定比例。

(二)陝西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評選範圍:駐陝高校的二級單位(含附屬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特教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縣以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工會組織。

二、評選條件

(一)陝西省師德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执法法規;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

2.無私奉獻,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思想,積極學習、宣傳科學文化知識,弘揚先進文化,受到廣大師生和學生家長的廣泛贊譽。

3.以人爲本,尊重學生人格,努力培養學生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增進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4.關愛學生,立德樹人,在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轉化行爲偏差學生、幫助困難學生、對口支援等方面表現突出,事迹感人。中小學教師還應參與全省“走進家庭、攜手育人”各人訪活動。

5.有較強的團隊意識和全局觀念,銳意革新,勇于創新,刻苦鑽研業務,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積極推進素質教育,不斷提高教書育人水平,事情業績突出。

6.以身作則,爲人師表,廉潔從教,能夠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模範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舉止文明積極,心理康健,未在校外輔導機構兼職或參與有償補課。

7.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爲優秀等次。獲得縣級(高校爲校級,下同)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評爲省級師德先進的原則上不再申報,事迹特別突出者可不受此項限制,下同),不存在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二)陝西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评选条件

1.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嚴格執行國家的执法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偏向。注重校風建設,鼎力大举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無重大宁静責任事故和組織有償補課等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現象發生。

2.高度重視師德建設事情,師德建設規劃和長效機制健全。嚴格實行師德年度考核和師德建設“一票否決制”,並結合實際,經常開展各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活動,校本培訓和崗前培訓中突出師德教育內容,取得了顯著的教育效果。在開展活動的方式要领和制度建設上積極創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職工嚴格執行師德師風的相關要求,普遍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愛崗敬業,嚴謹治學,熱愛學生,爲人師表,受到學生、家長和社會的廣泛好評,師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当地區或系統內處于領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數量的師德先進群體,校級以上師德標兵和師德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人員達到10%以上。申報師德建設先進集體的還應有落實我省教育系統中小學教師“走進家庭、攜手育人”各人訪活動的開展情況及社會效應。

4.學校領導班子團結和諧,戰鬥力強,事情勤奮紮實,勇于開拓創新,廉潔奉公,發揚民主,幹群關系好,群衆威信高,在師德建設方面言傳身教、率先垂範,在學校治理、教育教學、維護教職工權益等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級及其以上表彰。

5.積極參加師德建設活動,近五年在師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有突出成績,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獲縣級及其以上師德先進(標兵)、優秀模範教師、“三級三類”骨幹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優秀德育(思政)課教師等榮譽稱號。近三年來社會各界對學校和教職工無投訴情況發生。

三、評選推薦辦法與步驟

(一)名額分配

陝西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和師德先進個人名額的分配,依據各級各類學校數量和各市(區)專任教師總數及各高校專任教師總數按一定比例予以確定(見附件1)。

(二)推薦法式

1.基層推薦。各基層單位要在廣泛發動,充实醞釀,征求師生及社會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公開、公正、公正的原則,通過自評互評、民主推薦、群衆座談、集體決定的方式推選出師德先進個人候選人,經公示無異議後,推薦上報;師德建設先進集體由各級各類學校對照評選條件進行自薦。推薦單位要認真填寫《陝西省2016年師德建設先進集體申報表》(附件2)、《陝西省2016年師德先進個人(標兵)申報表》(附件3),並附事迹质料。

2.組織審核。各市(區)、省管縣、各高校要根據評選條件分別組織審核,提出初選名單,並在所轄範圍內進行公示,接受群衆監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

3.群衆投票。各市(區)、省管縣、各高校要將推薦上報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候選人的典型事迹在主要媒體宣布,由社會公衆通過網絡、短信、報紙等方式投票,鼎力大举宣傳師德典型,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4.專家評審。教育廳和教育工會抽調涵蓋各級各類各學段的專家組成陝西省2016年師德先進評選委員會,凭据“規範法式、嚴格條件、差額推薦、傾斜一線”的原則進行評選。對各市(區)、各高校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對象质料進行集中審查,集體評議,以分類打分、無記名投票等方式,評選出陝西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師德先進個人及師德標兵开端人選。

5.組織審定。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省師德先進評選委員會評審通過的陝西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和師德先進個人及師德標兵开端人選名單及主要事迹在陝西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snedu.gov.cn/)和陝西省教育工會委員會官網(http://www.sxsjygh.org/)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後,提交陝西省2016年師德先進評選事情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後確認爲陝西省2016年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師德先進個人及師德標兵。

(三)质料要求

1.申報師德建設先進集體质料

(1)《陝西省2016年師德建設先進集體申報表》;

(2)本單位加強師德建設的經驗质料(3000字左右);

(3)師德建設規劃、方案及考核辦法;

(4)近三年本單位或轄區教師師德考核結果彙總情況;

(5)近五年來本單位所獲得的縣級以上榮譽稱號複印件;屬于學校的還應提供2013年以來所屬教師獲縣級及以上師德先進、優秀模範教師、“三級三類”骨幹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優秀德育(思政)課教師等榮譽稱號複印件。

2.申報師德先進個人质料

(1)《陝西省2016年師德先進個人(標兵)申報表》;

(2)事迹质料(4000字左右);

(3)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爲優秀等次的證明质料原件及複印件。

各市(區)、省管縣、各高校須填寫《陝西省2016年師德建設先進集體申報表》、《陝西省2016年師德先進個人(標兵)申報表》(務請正反印制)各一式3份;詳細事迹质料各一式5份(簡印);近五年來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的榮譽證書複印件各1份。申報先進個人的還須四周三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爲優秀等次的證明质料複印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所有申報事迹质料均要求用A4紙打印(標題用小2號黑體,正文用四號宋體,行距22磅,並將事迹质料電子版發送至sxsdgz@126.com)。

四、時間部署

4月1日至4月30日,各基層單位按隸屬關系組織推薦。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和幼兒園應按時向轄區縣級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報送《陝西省2016年師德建設先進集體申報表》《陝西省2016年師德先進個人(標兵)申報表》及事迹质料;省級直屬單位直接將质料報省評選事情領導小組辦公室。

5月4日至5月25日,各市(區)和高校分別組織審核,提出初選名單後公示;並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主要媒體宣傳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候選人的先進事迹。

5月下旬至6月10日,各市(區)和高校按要求報送质料。

6月下旬,省教育廳、省教育工會委員會組織對各市(區)和高校推薦上報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候選人進行評審和公示,確定陝西省2016年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師德先進個人及師德標兵,並進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教師節期間,省教育廳、省教育工會委員會對2016年師德先進進行表彰宣傳(有關表彰會議的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事情要求

(一)各市(區)、省管縣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以此次評選活動爲契機,積極發動,鼎力大举宣傳,把評選先進的過程作爲弘揚高尚師德、倡導尊師重教的過程;要通過宣傳和表彰師德先進,使評選活動實現“評一個促一片”的目的,在廣大教師中形成爭當先進、學習先進的良好氛圍。

(二)各市(區)、省管縣和各高校推薦評選要充实發揚民主,認真開展自查評估,嚴格評選條件,嚴格事情法式,確保評選質量,切實把業績突出、事迹典型、社會公認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選出來。推薦評選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质料要真實、客觀、有足夠的說服力。

(三)推薦要堅持面向基層和教學第一線,重點向條件艱苦的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和班主任等德育事情者及特幼教師資傾斜。城鎮教師中有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曆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對志願紮根農村基層學校事情滿3年且服務期滿繼續留任,年度及師德考核達到優秀等次的特設崗位教師,可拿出專門名額予以評選表彰,原則上特設崗位計劃實施縣可按在職特崗教師3%的比例進行推薦。

(四)各市(區)推薦上報的先進個人候選人,必須在正式上報前在轄區組織或參與不少于兩場的師德報告活動,並有現場活動影音資料及紙質記錄(隨文上報,作爲主要參評條件之一);各市要重點推薦至少2名候選人參加省教育廳、省教育工會委員會組織的師德宣講活動。凡在評審過程中未組織或參與過師德報告活動的將取消評審資格。上述人員將作爲陝西省師德宣講團備選人員,參加省教育廳、省教育工會委員會相關事情。

(五)各市(區)、各高校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推薦质料報送至省評選事情領導小組辦公室(西安市長安南路563號陝西省教育廳教師事情處506室,郵編:710061;電子信箱:sxsdgz@126.com)。逾期未上報視爲放棄,越級上報质料將不予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

王小峰(省教育厅教师事情处) 029—88668690

韩润社(省教育厅教师事情处) 029—88668691

解欢庆(省教育工會委员会) 029—87329788

李 圣(省教育工會委员会) 029—87329789

附件:1. 陝西省2016年師德建設先進集體暨師德先進個人(標兵)名額分配表.doc

2. 陝西省2016年師德建設先進集體申報表.doc

3. 陝西省2016年師德先進個人(標兵)申報表.doc

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教育工會委員會

2016年3月2日

附件2

陝西省2016年师德建设先進集體申報表

填表人: 联系電話: 電子信箱:

申報集體全稱

專任教師數

詳細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常用辦公電話

上級主管單位

集體負責人

性別

年齡

學曆

政 治 面 貌

職務

職稱

联 系 电 话

電子信箱

(限800字以內,小四號宋體,單倍行距打印)

集體近5年主要獲獎情況(縣級及以上(高校爲校級),附證書和獎牌影印件,可另附紙說明)

申報

集體

負責

人意

見及

承諾

同意加入本次评审,并承諾本集體及全体成员近5年来无违反师德师风及违法违纪行为,并对集體基本情况及事迹质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負責,愿意接受社会监视。

簽名:

2016年 月 日

事情

單位

推薦

意見

(公章)

2016年 月 日

縣區

教育

行政

部門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縣區

教育

工會

組織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市級

教育

行政

部門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市級

教育

工會

組織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省級

教育

行政

部門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省級

教育

工會

組織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備注:1.請嚴格凭据表格規定要求如實填寫,不得遺漏項目,主要事迹力求簡明简要、重點突出;

2.請嚴格審核把關,加蓋公章後逐級報送;

3.申報單位若为高校二级單位,“县级部門意見栏”不填,“市級部門意見栏”填高校意見;

4.請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3份)。

附件3

陝西省2016年师德先進小我私家(标兵)申報表

填表人: 联系電話: 電子信箱: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照 片

(小2寸

正面免冠照)

民族

學曆

政治面貌

職稱

现任職務

教師資格證號碼

教齡

班主任事情年限

德育事情年限

事情單位

電話

手機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限800字以內,小四號宋體,單倍行距打印)

近五年來的縣級(高校爲校級)以上主要獲獎情況(附證件複印件,不超過8項,可另附紙說明)

本人

意見

承諾

本人同意加入本次评审,并承諾近5年来无违反师德师风及违法违纪行为,并对小我私家基本情况及事迹质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負責,愿意接受社会监视。

簽名:

2016年 月 日

事情

單位

推薦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縣區

教育

行政

部門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縣區

教育

工會

組織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市級

教育

行政

部門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市級

教育

工會

組織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省級

教育

行政

部門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省級

教育

工會

組織

意見

負責人:

(公章)

2016年 月 日

備注:1.請嚴格凭据表格規定要求如實填寫,不得遺漏項目,主要事迹力求簡明简要、重點突出;

2.請嚴格審核把關,加蓋公章後逐級報送;

3.請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3份)。

附件列表:本新聞不包罗附件。


上一條:關于宣布教職工黨支部換屆選舉結果的通知
下一條:關于“教工課堂”2016年上半年第一期課程報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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