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老師:
接科研院通知:請2010-2012年獲准立項的西安交通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負責人盡快執行經費,要求2010-2011年的項目負責人最晚于2012年9月執行完畢;2012年獲准立項的項目負責人最晚于2012年9月底執行80%。根據2012年最新的財務制度,對未執行完畢的西安交通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科研經費,學校將定期收回。爲確保列位項目負責人經費的正常使用,請在上述規定日期之前執行經費。望周知。
PP电子科研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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